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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暴该怎么办?|北京发布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李超       日期:2018-03-29 11:31:49
导读: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世界各国,家庭中虐待妻子的现象都十分常见。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

5、注重收集证据,向家暴说不,勇敢向法院提起离婚及损害赔偿请求。

由于家庭生活的封闭性、私密性特点,家庭暴力十分具有隐蔽性。因此,许多主张受到家暴的一方对于家暴行为往往只有自述,有的受害方仅能提供伤情照片、身体伤痕或医院诊断书,只能对伤害结果举证,而没有能力对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及家暴行为进行举证。受害者在平时应注意保留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报警回执、出警记录、报警笔录、询问笔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行政处罚决定书、调解协议、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检查报告、验伤报告、照片、证人证言、保证书、短信、电话录音等。如果证据不足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当然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时,法院会依法向当事人住所地的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等单位调取相关材料和证据。

根据《婚姻法》四十六条的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当事人遭受的人身权益的损害,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这即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在处理时,一般参照侵权行为法,结合具体案件中暴力情节恶劣程度、暴力频率以及受害方的受损害程度等情节,对赔偿数额进行判定,体现司法对受害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遭受家庭暴力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出。

6、不用担心孩子抚养权!

如果受害方没有不利子女成长的因素,如没有生活来源或者患有不适宜直接抚养子女的疾病,法院考虑到家暴施暴者可能存在的不良习气与暴躁性格,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考虑上,一般不会将未成年子女交由家暴实施者一方直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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