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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暴该怎么办?|北京发布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李超       日期:2018-03-29 11:31:49
导读: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世界各国,家庭中虐待妻子的现象都十分常见。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

当遇到家暴该怎么做?

1、立即向公安报警

在紧急情况下,要立即拨打110报警,报警是反家暴的第一步。报警后,民警就会到现场调查。作为受家暴的被害方,需让警察开一张验伤单鉴定伤情,验伤单有两联,一联是警察记录的情况,第二联是医院伤情记录。有了这一系列流程,家暴的证据非常确凿,就可以为下一步损害赔偿以及起诉等提供有力证据。

2、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可能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要求公安部门向施暴人出具告诫书。

公安告诫制度,这一制度为警察及时干预家庭暴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书面告诫可以警告施暴者不得施暴,对于不构成治安处罚的家暴行为,警方可以通过出具书面告诫书的形式进行警告。村委会、居委会、派出所接到告诫书后应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4、向妇联、民政等组织求助。

当遭受家庭暴力时,还可以向妇联、民政等临时庇护机构寻求帮助、拨打12338向妇联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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