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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斌律师:深结法缘三十载,探访民间利病行

责任编辑:李超       日期:2018-03-26 10:22:00
导读:  王良斌律师:深结法缘三十载,探访民间利病行  文 彭川  他,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在政府法制部门服务九年,曾常年参加全国法律、法规的和规章的调研、立改废工作,深具行政诉讼应诉、政府法律顾问
  王良斌律师:深结法缘三十载,探访民间利病行

  文/彭川

  他,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在政府法制部门服务九年,曾常年参加全国法律、法规的和规章的调研、立改废工作,深具行政诉讼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实践经验。

  他,2001年辞职赴京执律师业,从身边居民的民事纠纷代理服务开始,业务范围逐渐辐射到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几乎涵盖了行政、民事、刑事三大诉讼领域的所有业务,始终将“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知行合一”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行为准则。

  他,年近五十,仍以壮年之姿,奋战在律师业最接地气、博弈最激烈的诉讼代理一线,为民请愿,伸张正义、理性维权;始终坚守在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公益法律服务的最前沿,已累计接访逾八千件。

  

 

  他,就是北京市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王良斌。

  法律人还是要选择回归老本行

  科班毕业、有幸通过司法考试,在风光秀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做公务员,周末朋友、同事们聚在一起品着青岛啤酒,尝着地道的本土海鲜,欣赏着旖旎海景,聆听着潮起潮落,一切似乎都安排得顺风顺水、工作生活恬静安逸。可自己钟爱的法律专业怎么办?日子久了,所学知识注定要“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还给学校老师了。走仕途还是搞技术?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年轻时的王良斌,难以抉择:走仕途,自己已身在仕途九年,恪尽职守,只须小火慢慢炖、慢慢熬,按部就班,职务晋升指日可待。但仕途无常、世事难料,朝如青丝暮成白发。搞技术,是自己在大学时立志要终身做的事,或许一辈子很平淡但很踏实,不过得舍弃眼下的优厚待遇,痛下决心离开已经打拼多年的行政机关,回到法律老本行。公检法入口窄的困境决定了辞职下来只能去做律师,在前途未卜的商海里游泳。辞职,丢掉铁饭碗?说起来容易,可要下决断真难。毕竟在行政机关待久了,薪水虽然不多,但每个月旱涝保收。辞职就意味着位子、票子、圈子统统都将失去。毕业那么多年了,专业优势早已不存,半道出家,一切都得从头再来,投入市场竞争,但是否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还是未知数。

  做出辞职举动的那一刹无疑是非常勇敢的,但王良斌立即就感受到“断奶”带来的生存的压力。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人主动给你提供案源,市场只能自己去开拓。知识储备更新也迫在眉睫:毕业后九年间正值国家法治建设迈大步,新法日新月异、层出不穷,必须着手重新充电、进行法律知识更新,以适应委托人的需求。于是王律师一头扎进故纸堆,宵衣旰食、寝食难安,其紧张程度不亚于高考。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经过一段时间理论知识的积累,又尝试着代理了些许案件,王良斌越发感受到了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向业内大咖取经的必要性。于是,一个大胆的决定在他头脑中生成:离开岛城去京城。2001-2002年,经老朋友引荐,他得以相继在以刑辩著称的京都所、反倾销闻名的环中所学习体验。2003年“非典”期间,在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后,他将一个更大胆的想法付诸实践:与北大三位同学成立北京市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

  创业之初,案源少,王良斌只得把每件案子都当学问来做。从事实、法理到典型案例,逐个研究,细细分析打磨。有时候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四处调查取证;为了了解最新法理学说,到书店、图书馆查遍书籍资料;庭审中对主审法官、对方律师的观点及时地捕捉、推敲,认真思考、敏锐反驳;为了获得最佳的代理效果,往往殚精竭虑、绞尽脑汁,不畏人言,敢于碰硬,尝试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途径解决争议。“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如此耐心执着、举一反三,敬业勤勉,精益求精,王良斌驾驭庭审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明显提升,逐渐积累了人气,所代理的案件数量也逐渐增多,类型五花八门、千人千面,业务范围涵盖了三大诉讼,足迹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

  到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接地气

  2006年王律师响应北京市司法局“百名律师进社区”号召,义务成为北新桥社区、正义路社区法务助理,一干就是十年。他先后任北新桥街道民安社区、九道湾社区、东华门街道正义路社区公益律师、人民调解员。社区居民每每遇到家庭成员情感的敏感问题甚至隐私问题,关系微妙的邻里关系问题,都跟王律师诉说,他成为了社区居民信赖的好朋友。王良斌还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关心的热点问题,利用北新桥街道普法大课堂等平台举办了《老年人权益保护》、《侵权责任法精要解析》、《北漂风险与法律防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涉法涉诉纠纷处理与法律实务》、《战争法》、《夫妻财产权的保护》等专题讲座。他的讲座充分运用具体案例和事例,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语言平实易懂,深受群众欢迎。

  王良斌律师还积极参与街道依法治理,帮助社区居委会建章立制,实现了社区事大家管、社区问题共同协商解决、社区建设全员参与、社会环境携手共建的新格局,推动了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和社区居民自治建设的推进,为构建服务到位、管理有序、协调发展、共驻共建的“和谐民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到访民中去,明法析理化解社会矛盾

  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曾经说过:“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律师独立的第三方身份、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对社会生活的切身体验,是获得社会大众认可、进行法制宣传的最佳人选。

  2011年初王律师开始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委市政府等部门的信访接待工作,每周都要挤出4个半天时间与检察官、政府信访工作人员一起接待涉法涉诉的信访群众。他耐心听取信访群众反映的各种热点疑难问题,设身处地为信访群众着想,运用娴熟的谈判技巧、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审慎的处理矛盾思路为信访群众指点迷津;通过明法析理,诉讼风险评估,有效地引导信访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理性维权,最终达到实现诉讼预期、息诉罢访的目的。通过系统学习场面构成、倾听、简述语言、共情、探询、自我表露、角色扮演、心理话剧、阻抗分析等心理学咨询技术,对信访群众进行有效地心理疏导,帮助其减轻排除心理困惑,重新获得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能力。

  他记得一位朋友曾经说过,医生是给患病的人治病的,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在他眼里,律师是给整个社会看病的,匡扶正义,惩恶扬善,割除社会毒瘤是律师的社会责任。每一起案件都是活生生的病例,通过望问诊切,了解病在哪里、病的原因后,对症下药,如果能找到痛点,即便不能做到药到病除,妙手回春,让信访人知晓其败诉的真正原因从而息诉罢访也是回报社会的善举。找痛点,不是简单地照本宣科,上访群众对自己信访所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条文内容甚至比接待人员还要娴熟。老百姓真正需要的是对正在申诉的案件预期进行风险评估,对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的办案质量进行评析,程序是否存在瑕疵,己方诉讼方向是否存在偏颇,有无新的救济途径等。

  八年来,王律师累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愈八千件。他还开通了1200分钟的包月电话,耐心回答全国各地申诉人的电话咨询。对通过邮寄信件的信访群众,也定期电话回复。此外还自费印发了民事、刑事、行政申诉、新民事诉讼法等小册子2万余册在信访接待大厅发放给申诉群众,让信访人感受到社会没有歧视他们,尽力消除他们的厌世和仇视社会心理。

  多年的接访和社区公益法律服务经历让王律师增长了社会阅历,体验了民间疾苦,摸索了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并积累了大量原始创作素材。“两学一做”活动中,他还应邀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全体检察官做了《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提高司法实践水平》专题经验交流报告,以自己多年来接访的心得剖析了信访群众的心态、申诉案件的特点及形成原因,建议检察官要正确看待信访群众的申诉控告,“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要设身处地为信访群众着想,了解信访群众的心理期望值和心理活动,洞察他们的言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体会申诉人的难处,与他们交上朋友,走进他们的心里。法官、检察官、律师,虽然职业不同,但同属于法律人,希望通过司法体制改革消除隔膜和误解,抛弃偏见和歧视,促进交流与合作,在兼容并蓄的吸纳与糅合、会通与融汇之下完善司法制度,最终实现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看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沉潜数十年,发奋苦读万卷书,笔耕不辍书华章

  多年来,王良斌律师始终坚守中国文人固有的良知与正义,韧性和济世情怀,为民请愿敢碰硬,攻坚克难不畏难。始终保持旺盛的求知欲,与经典为伍,文献为伴,旁涉中西,打通古今,思接千载;争分夺秒,博览群书,勤学不辍,即便是节假日也不例外。日行万步路,夜读半巻书是他的闲暇生活。

  每每遇到不熟悉、不了解的信访事项,王律师都能将之作为课题来研究:查阅现有的专业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司法判例,获取法理依据;从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救济途径,多角度进行比较研究;从调解、诉讼、仲裁等多渠道寻求最佳解决争议途径;若仍有疑惑,则及时向法官、检察官等业内行业人士、律师界同行、法学专家请教,笃信三人行,必有我师;深知深深海底行,方能高高山上立。

  参与信访接待八年过去了,王律师的知识积累、社会阅历和文化沉淀越来越丰厚,一般法律问题已经难不倒他,面对来自全国各地各种类型的申诉案件,他胸有成竹,引经据典,娓娓道来;疑难杂症、热点深度问题亦有理论储备,制度优劣阙如,了然于心,成为最高检控申领域真正的百科全书、行家里手。平日里他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每天都及时获知国内新闻热点,积极思考并追踪研讨,做到秀才足不出户便知天下大事。通过“悬壶济世”,为民解忧,在社会大学中自由自在地做学问。在他看来,自己参加那么多年信访接待最大的收获在于对中国司法现状的全面了解和对法律制度空白的留意捕捉,这是做学问的源泉,也是他这么多年默默坚持公益信访接待、板凳坐得十年冷的真实原因。

  近一两年来,王良斌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大量研读中外法学家著作,以期博取众家之长,早日学贯中西,修成正果,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挤出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构思、撰写法学专业著作:鉴于房地产热度不减、房价虚高不下,他拟定并实施了房屋系列专著的写作计划,包括房屋租赁、买卖、物业、权属、征收五个方面。其中《房屋租赁法律实务与纠纷解决》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房屋租赁法律实务与纠纷解决》即将脱稿。针对上访群众申诉难,他拟定了申诉系列专著的写作计划,包括刑事申诉、行政申诉、民事申诉、国家赔偿四个领域。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他对社会热点问题能够做到信手拈来、如数家珍,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早已是胸罗文章兵百万,笔练如针洒万言;何敢自矜医国手,药方只贩古时丹。今日的才思敏捷、文如泉涌,是三十年沉潜、静静地思考、勤于实践、留心观察积累的结果。

  关注社会热点,为国家立法献计献策

  立法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立法者的素质和实践经验决定了立法的质量和效果。古人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民国大学问家章太炎也曾说过:立法者当察于历史,不在法理悬谈;求民情者,当顺于编氓,不在豪家荡子。他提出,中国法律必须由明习法律、通达历史、周知民间利病之士指定,反对横取他国已行之法。一部良法要因阴阳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于时迁移,应物变化。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

  多年来王良斌律师坚持以做学问的态度研究、代理案件,追求最精致的代理、辩护效果,并有意识地通过接访的个案提炼社会热点问题,研究法律适用过程中的缺陷与不足,向立法、执法、司法部门提出有见地的法律建议或意见,积极为法治国家建设献策献力,所议问题往往切中时弊,成为立法素材。如紧急情况下的医生医疗救治权、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展、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等,王律师都将自己的看法形成书面稿件邮寄给立法机关,以期推动国家立法工作。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模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期、国资国企改革、财税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期,王律师深入研究时下我国经济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自己律师业务的新基点,积极探索研究如何为企业家提供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法律治理结构服务,为金融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管提供咨询服务,为商业银行及投资者提供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为新兴的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金融、节能环保产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从行政立法、执法到司法实践,王律师沉潜三十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中国司法的感悟和理解,这是充实的人生历练,也是体察国情的结晶。回归学术,完成由涵盖三大诉讼广度的司法实践到只精致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新颖的案件,把腾出来的时间用来潜心做学问、致力于学术前沿、深度立法研究的华丽转身,尽快将这些年苦心思考、日积月累的心得提炼整理出来,成为有独立思想、自由精神的学者博人,投身法学教育事业,走上讲坛培养法律后备人才,为法治中国做出新的贡献,这是新时期王律师的学术追求。

  终身学习,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率性慎独兼有良知,身处世俗而不失正直,不让芳华轻易流逝、虚度是王律师毕生的追求。

  在社会大学中学知识,长见识,练本领,增才干,凭兴趣读书,凭良心做事,不趋时,不媚俗,把法治天下作为终身奋斗的事业去追求,博学慎思笃行,厚积沉淀薄发,做个法律功底深厚、业务精湛、拥有法律信仰和大格局大智慧的法律工匠,是他的心路历程。

  【文章链接】

  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文/北京市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王良斌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是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合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11年3月就探索引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在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共倡法治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经验和效果。

  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同属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虽然社会分工、角色定位不同,但却负有维护公平正义、弘扬国家法治、维护社会稳定的共同职责与使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实现与司法机关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与案件本身无利害关系,可以以专业的眼光客观、中立地评价司法机关的司法办案工作,消弭信访人对司法机关及办案人员的疑虑和抵触情绪;对在参与化解和代理过程中发现的确有错误或瑕疵的案件,律师可以直接向有关司法机关或办案人员反映,从外部推动提高司法机关的纠错力度和司法公信力。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有效地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行使诉讼权利,合理利用宝贵的诉讼资源,消除不合理的诉求和期待。律师在为信访人明法析理、指点“迷津”的同时,还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和说服劝导工作,帮助其早日走出信访“泥潭”,最终实现申诉预期或彻底服判息诉。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律师应当始终站在司法实践的最前沿,这是律师担当社会责任和提高业务水平的必然要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有效地宣传国家政策、法律,协助司法机关查处纠正冤假错案,彰显国家法治尊严,弘扬社会正义;通过对共性案件的综合分析,可以发现现行法律规范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为国家立法机关提供制定或修改法律的第一手素材;通过参与化解和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社会热点、难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向政府、司法机关提供有益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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