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土大型权威资讯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每日头条 > 正文

斑马线是一道检验文明的安全线

责任编辑:李超       日期:2017-11-09 10:20:58
导读: 李师傅因驾车未在斑马线上礼让行人,被罚款100元扣3分。李师傅觉得自己冤,辩称当时站在斑马线上的行人被绿化带遮挡,他根本无法观察到。昨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11月8日华商网)李师傅未停车

李师傅因驾车未在斑马线上礼让行人,被罚款100元扣3分。李师傅觉得自己冤,辩称当时站在斑马线上的行人被绿化带遮挡,他根本无法观察到。昨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11月8日华商网)

李师傅未停车给行人让路,他给出了三条理由:一是行人被绿化带遮挡没看到,二是前方有车可视范围变小,三是担心紧急刹车会造成追尾事故。在李师傅看来,自己行驶至斑马线时没有礼让行人,虽违反了交通法规,但实属情有可原,交警部门理应对其网开一面。如今,他被罚了100元又扣了3分,不觉得冤枉才怪。

既然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李师傅到底冤不冤,相信很快就能知道答案。无论最终结果怎样,该案都给其他驾驶员提了个醒:在遇到人行横道、斑马线时,切记减速慢行,仔细观察是否有行人通过;尤其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更不能丢掉安全意识,放松对自己约束。毕竟,机动车礼让行人是法律规定动作,也事关他人安危。

设置斑马线,其目的是引导行人安全地过马路。但从实际情况看,斑马线并非是真正的安全线。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人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90%。斑马线上车祸不断,说明礼让斑马线并没有成为全体驾驶员的自觉。

众所周知,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要礼让行人是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法律作出这样规定,既是对文明驾驶的期待,更是对生命安全的敬畏。

事实上,一些驾驶员不是不知道该规定,也不是不明白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他们之所以揣着明白装糊涂,问题恰恰出在文明素养和敬畏意识上。有的素质低下,当人与车狭路相逢,不惜加速通过也不愿等待几秒;有的心存侥幸,认为抢行就是秒秒钟的事,警察抓不到小辫梢;有的甚至叫嚣,车辆买了保险,即使闯了祸也有人兜着。

斑马线是承载了生命权的一种标识,是反映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把标尺。要把斑马线打造成一条安全线、一道文明线,没有几把刷子可不行。比如,借助媒体力量进行宣传曝光,绘制3D斑马线增强视觉刺激,鼓励随手拍举报做到实时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震慑效果,引入黑名单制度提高违规成本等。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此引导和倒逼司机文明守法驾驶。

当然,作为行人也不要由着性子逛马路,切不可以为我是弱势群体我就有理。毕竟,遵守规矩过马路,既是方便他人也是保护自己。反之,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一旦引发了交通事故,必将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至少,这伤筋动骨的罪总要自己去受吧。*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招聘启事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投稿通道 | 专家团队 | 本网团队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辽宁党刊网
地址:辽宁省北京东路1555号 邮政编码:700003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ICP备案号:辽icp备11007236号-2
全国公安网络备案:67011202000373 客服电话:0791-0403296 电子邮箱:2038996513@qq.com
信息支持:辽宁党刊网 交流编委会 经费支持:辽宁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华采公司
免责声明:转载本网原创内容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 请联系本网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