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土大型权威资讯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辽宁要闻 > 正文

4S店员开新车“裸奔”,对交警称“别耽误我工作”

责任编辑:李超       日期:2017-10-22 17:58:44
导读:扬子晚报网10月22日讯 (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谢逊 房蓓) 为了节省托运费,4S店员开新车裸奔上路,被交警查到后还十分“有理”,称“请立刻放行,不要耽误我工作”。可结果让其很失望,非但无法放

扬子晚报网10月22日讯 (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谢逊 房蓓) 为了节省托运费,4S店员开新车裸奔上路,被交警查到后还十分“有理”,称“请立刻放行,不要耽误我工作”。可结果让其很失望,非但无法放行,他还将面临2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

10月20日22时许,南京4S店员吴某驾驶仓库一辆新车上路,结果行驶至江北大道快速路葛塘路口时,被正在开展晚间整治的十大队交警拦停。“你好,车辆的临时号牌请出示一下。”听到交警这话,吴某称车辆没有办理临牌,因为自己所驾驶的车辆未经销售就发现存在故障,需要返送回厂,由于仓库短途且少量调货,托运费用太高,他便直接开车上路了。“请立刻放行,不要耽误我工作”,吴某认为,交警应该理解并予以支持。交警当即指出,其违法行为存在安全隐患,如果这辆“裸奔车”上路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将无法获取保险赔偿。一旦发生肇事逃逸,那么无疑会给交警的侦查带来很大的难度。随后,交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暂扣,吴某还将面临2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招聘启事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投稿通道 | 专家团队 | 本网团队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辽宁党刊网
地址:辽宁省北京东路1555号 邮政编码:700003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ICP备案号:辽icp备11007236号-2
全国公安网络备案:67011202000373 客服电话:0791-0403296 电子邮箱:2038996513@qq.com
信息支持:辽宁党刊网 交流编委会 经费支持:辽宁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华采公司
免责声明:转载本网原创内容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 请联系本网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