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土大型权威资讯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观察 > 正文

扎心!绵阳车主爱车被淋水泥,管理公司这样回复

责任编辑:李超       日期:2017-10-23 22:14:03
导读:将爱车放在缴费的停车场,就是为了图个安心,但是市民郑先生却认为,他这车停得有点闹心。前段时间,郑先生将车停在三江国际丽城依路设置的临时停车位上,并交了2元停车费。这个车位处于一栋建设中的大楼下面。第

将爱车放在缴费的停车场,就是为了图个安心,但是市民郑先生却认为,他这车停得有点闹心。

前段时间,郑先生将车停在三江国际丽城依路设置的临时停车位上,并交了2元停车费。这个车位处于一栋建设中的大楼下面。第二天,郑先生去取车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汽车上布满了细小的水泥点。于是他立即找到停车场收费员讨要说法,却被收费员拒绝了。“他给我说的是,我们不管,我们只管收钱。”郑先生说。

考虑到水泥可能会腐蚀车漆,郑先生自行去修理厂进行了处理。之后他又找到收费员,希望直接和停车场管理单位联系,“我说你们是哪个公司喃?他也拒绝告诉我们他是哪个公司。”郑先生感到气愤,他觉得虽然水泥点是建筑工地造成的,但停车场也应对此事负责。即使他们不愿意赔偿,也有协助自己向建筑单位索赔的义务。

经过查询,记者找到了该停车场的所属单位——绵阳市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陈杰告诉我们,收费员的态度确实不妥,但是停车场方面并没有对车辆进行保管的责任。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招聘启事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投稿通道 | 专家团队 | 本网团队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辽宁党刊网
地址:辽宁省北京东路1555号 邮政编码:700003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ICP备案号:辽icp备11007236号-2
全国公安网络备案:67011202000373 客服电话:0791-0403296 电子邮箱:2038996513@qq.com
信息支持:辽宁党刊网 交流编委会 经费支持:辽宁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华采公司
免责声明:转载本网原创内容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 请联系本网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