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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嚣张不?上坟烧纸不听劝打伤防火员 判刑又赔钱

责任编辑:李超       日期:2017-10-23 22:14:36
导读: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朱某金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的刑罚,并被判处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罗某万各项经济损失44500元。 2015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一日)11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朱某金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的刑罚,并被判处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罗某万各项经济损失44500元。

2015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一日)11时30分,被告人朱某金及其宗亲等十多人,前往三桃乡鱼洞村竹林村民小组立石包(威信县国有林场小岭林区)处的朱家祖坟祭拜(烧纸钱、点香蜡、燃放鞭炮祭祖)时,被正在小岭林区春节值班并负责林区森林防火安全的林区主任罗某万发现后前往制止,为此与朱某贵发生冲突,被告人朱某金见状,遂上前帮朱某贵的忙,用脚踢踹罗某万的腰后部,致罗某万的第一、二腰椎左侧横突骨折。经威信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万的腰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金等人在春节上坟祭祖时违反林区野外用火的规定,在受到作为国有林场职工、林区护林防火工作人员的被害人罗某万制止时,朱某金在己方人员与罗某万发生争执、抓扯、扭打后,积极参与殴打被害人,其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被告人朱某金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对其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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