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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筹”善款无法提现 是谁动了“救命钱”?

责任编辑:李超       日期:2018-03-29 11:31:44
导读:距离通知中显示的3月16日已过去整整12天,对于通过“容易筹”平台发起筹款的求助者而言,非但没有拿到平台方承诺的2000元补贴,就连原本亲人、朋友捐赠的救助善款也没了音讯。平台跑路,百万善款没了踪影…… “

作为与平台合作的山西大爱慈善基金会,是如何与平台进行合作,事件发身后又是如何应对,记者致电该基金会对外公布的联系方式,却始终无法取得联系。张辉表示其本身也在该基金会供职,事件发生后,基金会第一时间安抚尚未提现的受助人,并为他们开通水滴筹平台的筹款通道。张辉也在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建立了维权群。

四、 员工报案,涉案人自首?

截至目前,仅张辉统计到的未能成功体现的资金已超80万元。而在与公司副总王杰(化名)的沟通中,张辉得知,3月15日,王杰已经率领公司众多员工报案,并且在广州天河区石牌派出所立案调查,平台方面统计的涉案款项已超160万元。“根据最新跟该公司工作人员的沟通,我听说李X伟已经自首,目前警方正在就资金流向进行调查。”张辉说道,“其实我也一直在疑惑,为什么原本由第三方托管的资金,会被他卷款跑路呢?”

《公益时报》记者致电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派出所,但当地派出所并未对案件进一步情况予以答复,称需要与上一级公安部门沟通。

五、 “救命”善款能否追回

个人求助项目在遭遇此类情况时,求助者是否为受害人,对于涉嫌卷款潜逃的李X伟又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对此,《公益时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后者表示:“首先,本案中发起个人求助的求助者,应当属于受害人。因为在个人求助过程中,捐赠人根据个人求助信息自愿完成捐赠后,已经是一种定向赠与的行为,从法律角度而言,这笔财产已经是求助者的合法财产,平台实际控制人如果卷款潜逃,就已经构成了对求助者合法财产的非法侵占。”

而对于涉嫌卷款潜逃的李X伟,岳屾山表示,目前警方以职务侵占罪名进行立案调查,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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