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颁布后,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准确把握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纪委监委还以“送培训下基层”为契机,面向基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身边案例逐一解读《条例》,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集中领学、研讨深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将学习《条例》推向深入。沈阳市纪委监委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条例》;大连市纪委监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围绕为什么修订、修订了什么、修订后怎么使用等问题,组织专题讨论,并在微信公众号开通微课堂,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在抚顺,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党纪知识测试,以考促学,让党纪意识深入人心。在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县纪委监委下沉两级,对村级纪检监督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将监督“探头”延伸至最基层。葫芦岛兴城市纪委监委结合《条例》开展以案带训,在所辖28个乡镇街道开展现场模拟演练,强化学习效果。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学懂弄通的同时注重学用结合、精准执纪,全面提升纪律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办法(试行)》及《辽宁省纪委监委关于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针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咬耳扯袖,让其红脸出汗,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赵战鼓、刘胜军、杨乃文等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腐败问题。全省持续深入推进政治性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案例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使党员干部知纪明法,进一步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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